遍地开花的「人民咖啡馆」店标疑似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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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11-06 16:15

近日,《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河北石家庄市中山路上一家以“人民咖啡馆”为标识的咖啡店引发广大民众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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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家「人民咖啡馆」整体以红色为店面主色调,门店招牌使用了“人民咖啡馆”字样,下方还带有“人民咖啡为人民”的表述。另中国青年报记者搜索发现,与该咖啡馆相似的门店早已在全国多地出现,且部分门店已经成为社交平台的打卡新地标,社媒上常见有网友分享的探店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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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网友们表示,“人民”一词具有强烈的公共属性和政治内涵,这样被用于商业咖啡馆的标识,令人感到突兀和不适。其店标因使用“人民”字样,法律合规性也遭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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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部分市民称,他们一看这家「人民咖啡馆」的招牌,误以为是使用相似字体的《人民日报》或其他国家部门开设的,实际到店打卡才发现并非如此,认为商家使用“人民”字体作为门店标识,很可能会误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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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记者调查,「人民咖啡馆」目前已陆续在全国18个省份、20个城市开设近30家直营门店,其母公司为要潮(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要潮文化)。


企查查数据显示,要潮文化的咖啡店名起初为「THE PEOPLE」,自2022年起先后多次申请「人民咖啡馆」商标,均被驳回,目前仅持有「潮人民咖啡馆」与「要潮人民咖啡馆」两个注册商标。但记者查询其多家直营店门面图片发现,其店招上并没有“潮”和“要潮”的字样展示,均为「人民咖啡馆」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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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要潮文化曾发布声明,称“全国涌现大量人民咖啡馆模仿者涉嫌盗用品牌名称、视觉设计,甚至开展非法加盟”。不过,当下“人民咖啡馆”官方账号上已看不到相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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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截取自抖音账号@做点什么 发布的视频)


记者就网友反馈的情况咨询律师,对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八款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人民“一词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和深厚的政治内涵,承载着特定的社会情感与公共利益,将其单独作为商业服务标识大规模使用,确实存在使公众对服务性质、来源产生误认的可能,也可能损害该词汇所承载的公共价值,因此存在被认定为“有其他不良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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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涉事公司实际使用的「人民咖啡馆」标识与其核准注册的「潮人民咖啡馆」、「要潮人民咖啡馆」存在显著差异,这种未按核准注册的商标样式使用的行为,也不符合商标使用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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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律师强调,未取得商标权的咖啡馆还面临多重潜在风险。一方面,因缺乏商标专用权保护,无法有效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难以维护自身经营利益。另一方面,若后续有主体依法取得相关商标权,当前使用者可能面临被诉侵权的风险,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可能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对其不规范使用行为进行处理。




图片出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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